评论:“浏览淫秽视频”违法吗?

2008-09-19 10:25:20 北京时间

9月17日,河南南阳市民任超奇手持一张1900元的罚单,表示将申请行政复议。罚单是网警9月12日开具的,原因是“电脑上复制下载有一部淫秽视频”。(9月18日《东方今报》)
其实,类似“浏览”、“查阅”淫秽物品、信息是否违法的争论早就有之。

南阳网警依据的是公安部1997年12月30日颁布的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,这部规章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‘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,教唆犯罪’的信息。”否则,“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,有违法所得的,没收违法所得,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,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”

然而,法律专业人士认为,按照“上位法优于下位法”,“后法优于前法”的法律基本原则,依照2006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“制作、运输、复制、出售、出租淫秽的书刊、图片、影片、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、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”才构成违法,《办法》是规章,而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是法律,到底谁该听谁的,不言而明。

相关阅读:

男子下载色情视频被罚1900元




发表评论

请文明参与讨论,禁止漫骂攻击。本站保留不刊登无关和不雅评论的权力。


用户名: 密码: 匿名

相关新闻
外压之下,必有内乱。 近来携程网起诉去哪儿、博客网员工起诉博
11月19日消息,认定其行为已涉嫌敲诈勒索罪,西城检察院批准警方
黑客张某利用技术攻击新浪网站的服务器,使新浪网无法提供服务达
就杨致远辞职一事,美国《时代》杂志发表评论,怀疑杨致远被玩弄
BitTorrent公司联合创始人阿什文纳维(Ashwin Navin) 北京时间11

广告
© 2008 The Czz5 Company. All Rights Reserved. 关于我们 - 联系我们 - 广告业务 - 网站地图 - 版权声明 - 友情连接 - 网站投稿 - 致信编辑